機關名稱:金門縣金湖鎮公所
職系職稱:一般民政職系 課員
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務編號A600020)
名額:正取1名,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內)。
資格條件: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
2.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有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
工作項目:1.辦理一般民政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金門縣金湖鎮公所(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林森路2號)
報名方式:請填寫資績表、評分表(本公告附件,請自行下載),並檢具現職派令、最近一張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103年-107年)、獎懲令(103.1.1-107.12.31)、公務人員履歷表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夾訂整齊,勿裝訂),於108年6月12日前逕寄「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林森路2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自行送件者,逕送本所收發室),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金門縣金湖鎮公所課員」職務、聯絡電話、手機及通信地址。聯絡電話:082-332528陳先生
甄選方式:
(一)資歷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