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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年度超額進用原住民族獎勵實施計畫」
  • 發布單位:金門縣金湖鎮公所

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114年度超額進用原住民族獎勵實施計畫」,相關內容如下:

    一、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24條及超額進用原住民族獎勵辦法第3條辦理。

    二、獎勵對象:

      (一)義務進用機關(構):為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4條、第5條及第12條規定應進用原住民族之單位,應符合超額進用原住民族獎勵辦法第4條獎勵基準,及第5條進用原住民族人數之計算基準,始得獎勵,並由該會主動篩選主動通知獲獎,免予申請。

      (二)非義務進用機關(構):為未具進用原住民族義務,進用原住民族人數須達國內員工總人數1%,並符合超額進用原住民族獎勵辦法第4條獎勵基準,及第5條進用原住民族人數之計算基準,始得獎勵,須以書面方式向該會提出申請。

      (三)主動提列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職缺之用人機關(構):由該會依據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缺額,主動篩選並通知符合獎勵名單,免予申請。

    三、申請方式:

      非義務進用機關(構)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12日止(郵戳為憑)檢附相關文件郵寄至

      原住民族委員會。     

    四、其餘未盡事宜,請詳閱附件計畫。

  • 點閱次數:46
  • 上版日期:114-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