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金湖鎮公所徵才公告
- 機關名稱:金門縣金湖鎮公所
- 職稱:課長
- 職系:經建行政
- 官職等: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職務編號A620010)
- 名額:正取1名
- 資格條件:
-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經建行政職系或同職組可調任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 具辦理土木及建築工程等業務工作經驗。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不得兼職、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且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 主要工作項目:
- 綜理建設課業務。
- 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 工作地點: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林森路2號。
- 報名及甄選方式(含檢具資料):
-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 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2年2月4日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 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
- 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應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 考試及格證書。
- 現職最新派令。
- 現職最新詮審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請另檢附銓敘部審定符合任用資格之銓審函)。
-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 身心障礙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 相關專長證照、語文能力檢定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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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歷審查合格者將擇優擇期通知面試(另行電話通知);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 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 聯絡方式:金門縣金湖鎮公所(082)332-528轉人事室翁先生(E-Mail:chinglung91@mail.kinmen.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