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110年度特殊教育專任專業人員甄選甄選
壹、甄選名額:
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位於本縣中正國民小學)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正取2名、備取2名,甄選名額及職稱如下:
一、專任治療師1名:
二、專任社工師1名。
以上各類專業人員除正取名額外,另各備取1名,未達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錄取標準由甄選委員會認定
貳、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具各類別 (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及格並領有證書者。
(三)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曾任報考類別之專業工作2年以上經驗(不同單位年資得累計)。
(四)男性需服完兵役或持有免役證明。
(五)具有一般機車或客車駕照且可上路。
二、消極條件,具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聘用為特殊教育專業人員: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情事及無性侵害犯罪等不利兒童及少年服務情事者。
(二)行為違反相關法令,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三)有具體事實足認不能勝任工作,或違反聘約情節重大。
※詳請參閱甄選簡章
四、聯絡方式
金門縣政府教育處(金門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電話:(082)323663轉55617莊先生。
E-mail: jialung97@mail.kinmen.gov.tw
※摘錄自甄選簡章,詳以本府網站公告之報名簡章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