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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文化部辦理112年度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亞西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專案徵件案
  • 發布單位:民政處

一、為鼓勵臺灣與亞西及南亞地區藝文單位進行合作創製及雙向交流,「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九(二)「亞西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自即日起徵件至111年12月16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二、本案補助要點、相關申請表件及線上申請資訊詳見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

三、本案聯絡人為文化部文化交流司亞洲及太平洋科張小姐,電話:02-8512-6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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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1-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