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行經路口應禮讓行人 放慢速度確保安全
  • 發布單位:金門縣警察局

本月16日20時47分許,郭姓民眾騎乘普通重型機車,沿金湖鎮市港路往新市圓環直行,林姓民眾及其章姓妻子步行於市港六路口行人穿越道,雙方於市港路發生碰撞,致行人林男頭部受傷、章女右手肘輕微擦傷、機車騎士郭女臉部及手腳擦挫傷,3人均送衛福部金門醫院就醫。警方據報趕抵現場,迅速排除事故及疏導交通。經對機車駕駛實施酒測,初步排除酒後駕車行為,有關肇事責任警方目前正在查證中。

  金湖分局提醒民眾騎乘車輛行經路口及行人穿越道時,應減速慢行並禮讓行人,進入路口應做好『速度管理』、並做好『減速』、『停』、『讓』之準備,以確保他人及本身之安全;如未依規定禮讓行人,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 點閱次數:45
  • 上版日期:111-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