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申請期間:自115年1月1日(星期四)上午9時起至 115年12月31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申請方式:以線上申請為主。
(一)舊戶:經本署直接帶入申請,無須特別再提出申請,惟 受補貼者應於租賃契約消滅3個月內檢附符合三百億元 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第5點及第6點第2 款規定之新租賃契約。
(二)新戶:
1、線上申請:申請人備妥檢附文件至本署網站首頁(網 址:https://www.nlma.gov.tw/)右側→「重要政策」→ 「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網站提出, 存檔後點選送出才算完成。不便線上申請者,透過直 轄市、縣(市)政府,或社會福利、民政體系及相關 民間團體協助線上申請。
2、郵寄申請:請下載紙本申請書(網址: https://pip.moi.gov.tw/V3/B/SCRB0102.aspx)郵寄至各 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申請文件以掛號郵件寄 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
3、臨櫃申請:請於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之上班日至 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