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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公告本縣六層以上未達八層之H-2(住宿類)組別建築物,自114年1月1日起納入應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範圍。
  • 發布單位:金門縣金湖鎮公所

公告本縣六層以上未達八層之H-2(住宿類)組別建築物,自114年1月1日起納入應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範圍,申報頻率每四年申報一次,該年度申報期間為1月1日至3月31日前(第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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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3-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