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21日
發文字號:府城都字第1140091702號
附件:交換優先結果清冊1份
主旨:公告本縣114年度「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作業」交換優先順位結果。
依據:「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辦法」第15條第1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土地交換順位結果:詳如附清冊。
二、作業方式:本案於公告後30日內辦理土地會勘,於會勘後移交公有土地管理機關辦理簽約、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及點交等相關作業。
三、公告日期:自民國114年10月22日起至114年10月28日止共7日。
四、公告地點:金門縣政府。
五、本公告相關資訊,請上金門縣政府網站(http://www.kinmen.gov.tw)參閱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