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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端午節期間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 發布單位:金門縣金湖鎮公所

端午節將屆,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

說明: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下稱廉政倫理規範),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除有本規範第4點但書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飲宴應酬,除有第7點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外,不得參加,且於例外因公務禮儀、民俗節慶公開舉辦之活動等情形,應依第10點規定,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後始得參加;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於3日內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端午過節心意到,拒絕送禮沒煩惱。 
規規矩矩過端午,公私分明不含糊。
端午吃粽守規矩,謝絕關說照程序。 
節慶問候不送禮,依法辦事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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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