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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公司塔山發電廠新聞稿
  • 發布單位:行政處

台灣電力公司為獎掖發電設施所在鄉鎮之清寒與優秀學生敦品勵學,特設置「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獎學金(含特別助學金)」;總金額預計新台幣70萬元整。

一、獎學金 (預計新台幣40萬元整)

(一)種類:

1.低收入戶獎學金:

      (1)身心障礙低收入戶獎學金:凡領有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及鄉鎮公所核發低收入戶證明之國內各級公

          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就讀之身心障礙低收入戶學生皆可申請。

      (2)一般低收入戶獎學金:鄉鎮公所核發低收入戶證明之國內各級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就讀之低收入            戶學生皆可申請。

【身心障礙低收入戶部份申請人數不足致未達發放比例時得由一般低收入戶遞補,若本項符合資格之申請人數超過預計錄取名額時,得增額錄取,其不足金額則由五育獎學金項撥入(該獎項則按比例遞減),但本低收入戶獎學金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獎學金總金額50%以上】

2.五育獎學金:

   國小五、六年級及國中組,由指定之學校按本規定資格填具推薦表,高中、高職(含五專一、二、三年         級)、專科(含五專四、五年級及二、三專)及大學,由個人依設置要點附件申請表格提出申請。

3.才藝優秀獎學金:

   才藝優秀獎學金團體組由指定之學校按本規定資格填具推薦表,才藝比賽限由縣市級以上政府機關舉辦之       各項體育、民俗、藝文、工技、育樂、科學等比賽前三名者,每一學校以推薦一隊為限(若推薦超過一隊之     學校,該學校則不納入本次之評選)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於本廠發電設施所在地區之金城鎮、金湖鎮、金沙鎮及烈嶼鄉至報名截止日滿一年以上之在學學生皆可申請,每名學生以申請低收入戶獎學金或五育獎學金之乙項為準(國小五、六年級及國中組,由指定之學校按本規定資格填具彙總推薦表申請)。

(三)錄取名額:

     1.申請截止後,本廠按各類獎學金預計名額錄取。

     2.國中小獎學金名額則以靠近電廠之學校推薦優先,名額由本廠訂定。

二、特別助學金(預計新台幣30萬元整):本項由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金門分事務所(本地區家         扶中心)推薦。

三、申請時間:107年3月1日至3月16日止。

四、本設置要點(含相關申請表格)置於金門縣政府網站供符合資格者下載申請使用。

五、注意事項:

     (一)個人申請表格需蓋申請人印章及提供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同意書者,否者本廠不予受理。

     (二)由學校統一填具推薦表(名冊)申請者,依據個資法施行細則第11條,請於申請時檢附「個人資料蒐                 集、處理、利用同意書」請學校統一出具乙張即可,否則本廠不予受理。

六、以上發布之內容若有誤植以本廠107年度(106學年度)「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獎學金」設置要點為             準。

七、聯絡人:塔山發電廠總務課 鍾小姐  電話(082)323-053分機1116

  • 點閱次數:909
  • 上版日期:107-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