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處土木工程科科長1名
一、機關名稱:金門縣政府
二、職稱:科長
三、職系:土木工程職系
四、官職等:薦任第八職等至薦任第九職等(職務編號A640040)
五、名額: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
六、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考試以上及格。
(二)合格實授薦任第八職等以上,具有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及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七、主要工作項目:綜理本府工務處土木工程科全般業務。
八、工作地點:金門縣政府(工務處土木工程科)。
九、報名方式:請填寫資績表、評分表(本公告附件下載),並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最新派令、最近一張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102-106年)、獎懲令(102.8.1-107.7.31)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以A4紙張單面列印並依序夾訂整齊,勿裝訂),於107年8月7日下午5時30分前【寄達】「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金門縣政府人事處」,自行送件者,逕送人事處登記桌。(請註明應徵職缺、聯絡電話、手機及通信地址);承辦人聯絡電話:(082)318-823 分機65112 黃科員。
十、甄選方式:
(一)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來府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書面應徵資料恕不予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