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金湖鎮公所徵才公告
- 機關名稱:金門縣金湖鎮公所
- 職稱:獸醫(預估缺)
- 職系:獸醫
- 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職務編號A620040)
- 名額:正取1名
- 資格條件:
- 現職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具有獸醫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領有獸醫師證書之公務人員。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不得兼職、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且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 主要工作項目:
- 豬隻防疫注射。
- 家畜禽疾病診療、預防及傳染病監控業務之處理。
- 家畜死亡保險業務。
- 養豬頭數調查統計及家畜動態調查彙報。
- 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 工作地點: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林森路2號。
- 報名及甄選方式(含檢具資料):
- 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5年6 月1日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
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
容無誤 (需填寫簡要自述),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2)另將下列證明文件由本人簽章具結與正本相符後,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
案後上傳至該系統,逾期或資料不齊者,視為不符合資格:
A.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B.考試及格證書及獸醫師證書。
C.現職派令。
D. 現職銓敘部詮審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請另檢附銓敘部審
定符合可調任本職缺職系之銓審函或銓敘部專長認定文件)。
E.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F.相關專長證照、語文能力檢定證件、身心障礙證明文件(無則
免附)
- 資歷審查合格者將擇優擇期通知面試(另行電話通知);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 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 聯絡方式:金門縣金湖鎮公所(082)332-528轉232人事室呂小姐(E-Mail:ajlu7089@mail.kinmen.gov.tw),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建設課陳課長分機241。